对济宁P2P网贷系统该如何制定监管政策
投递人 ; 济宁软件开发 发布于2015年09月18日 有人阅读
对济宁P2P网贷系统平台监管的正确态度和科学机制,不仅关系P2P网贷本身健康发展,更关系到互联网金融长期繁荣与稳定。对济宁P2P网贷系统监管应充分尊重我国客观经济现实,一切监管思路要从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大局出发,避免强烈打压式监管倾向,尤其防止超越客观现实、追求一劳永逸式监管方式,实现P2P网贷监管差异化和灵活性,最终通过有效监管实现P2P网贷跨越式发展。
作为互联网新兴金融业态重要载体,P2P网贷虽引入我国时间不长,但发展势头如雨后春笋,势不可挡,其中有民众需求与投资冲动的原因,更有互联网金融先进性、快捷性、便利性优势的驱动。网贷发展对推动我国金融业有效竞争、促进社会资金合理流向实体经济将起到重要作用。面对这种金融创新,政府在制定监管政策时,应顺应民众需求并服从于金融创新时代要求,出台一切监管政策始终围绕充分保护金融创新、满足民众投资需求、引导网贷健康的宗旨,切忌用旧有的、僵化的监管理念来看待互联网金融,来制定监管政策,尤其防范将草根式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管成一潭死水、或陷入中途夭折危险。
因而,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政策性应体现包容性、阶段性、差异化三个思路。本着扶持新事物、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度,通过制定积极的、正向的监管指引措施,正视当前P2P网贷存在问题,遵循循序渐进原则制定监管政策,提出近期、中期、远期分阶段监管目标和监管量化指标, 对不同类型P2P网贷分类,并制定相应监管规范,制定一个总体监管框架,给各级政府、各级监管部门一定的政策弹性空间。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千差万别,只有推行总体监管原则与差异化监管政策相结合的监管方式,才能有效遏制P2P网贷监管中片面倾向或两个极端倾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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